财部发文,明确要求政府购买中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赶紧跟着诺米君一块儿来看看吧!
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劳务派遣,尤其在大型的企业、国企、事业单位里,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已经司空见惯。关于我国现在已有的劳务派遣具体人数,网上的信息有的是6000万,有的是3700万,但你们可以从模棱两可的数据中看出,占比绝对不在少数。
劳务派遣是不是要退出历史舞台,猫叔并不敢断言,只是财政部明确要求不得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有原因的,这几年劳务派遣出事被查的例子并不在少数。
江苏省印发《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劳务派遣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等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税务等部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动态监管作用,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随机抽查频次,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重点治理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和企业自设的劳务派遣机构,严厉打击超法定用工比例和“三性” 岗位用工、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恶意规避参保义务、超时加班、“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行为。
因此,猫叔就借今天这一个话题,好好跟大家说一说劳务派遣的财税处理,以及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公司,由公司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对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公司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理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理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对于特定差额征税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一类是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数电票也给了两种开票方式也分两种情况,劳务派遣业务适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业务
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差额部分也就是被扣除的部分不得开专票)如下:
进入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票种,“差额征税”下拉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点击【确定】。
在输入金额时录入“含税销售额”,输入发票项目编码后,点击金额填写自动会弹出差额填写信息,这里需要把差额扣除的金额(例如,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录入。
数电发票下,必须录入差额扣除的凭证类型,像劳务派遣人员扣除的工资,凭证类型没有发票,我们选择其他扣除凭证,金额输入扣除金额即可。
发票左上角显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标签,税率/征收率显示**,备注栏显示扣除额。如图:
猫叔提醒:一些地方需要企业先行备案,税务局不会自动开通关于差额报税功能,企业备案后在网上才能填写相应差额计税的栏次:
虽然劳务派遣很常见,但是会计们对灵活用工不是很了解,说到财税处理更是一脸懵。
异地派遣的在公司所在地,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社保;在公司有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没有分支机构的,由公司代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该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这一点企业千万不要忽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工一旦出现伤亡,公司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其他各项相关联的费用扣除的依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